8月起,江苏数字经济有了立法“护航”

今年8月1日起,《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将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焦点重点规范,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同时,明确将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分总则、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数据利用和保护、保障和监督、附则,涵盖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九章85条。
同时,《条例》第67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治理能力。《条例》还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江苏此前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5%,数字经济强省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推动经济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是近年来江苏转型升级的重点。”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共同富裕研究中心主任何雨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当前,江苏的数字化转型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依然存在一些亟需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
何雨分析指出,首先,需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的自主可控能力。在迈向数字化纵深发展的今天,推动数字化转型,必须要掌握数字经济的核心技术、关键产业,但受长期的路径依赖影响,江苏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核心技术、关键产业方面,依然需要“补课”。其次,要进一步拓展数字化转型的应用场景。传统产业是数字化转型的重点,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以超大国内市场为主要特征的内需驱动阶段,亟需在更多更广领域推动消费场景的数字化,为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持续动力。
“此外,要解决数字化转型中的产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入融合问题。”何雨说,受诸多因素制约,特别是观念影响,依然有不少传统产业在数字化转型上持观望态度,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条例》明确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两大焦点”。如何提升数字产业质量和规模,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条例》要求,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江苏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对此,何雨告诉记者,江苏加快突破数字经济的关键核心,是要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奠定核心技术基础、提供发展示范。就前者来说,这是江苏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贡献所在;就后者而言,就是要以率先发展为统领,提供数字经济转型的江苏经验或江苏样本。“无论是从客观基础,还是从现实需要看,江苏都有能力有信心在相关领域作出自己的探索与贡献。”他说。
此外,《条例》还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市场监管等方面,列入了保障和监督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条款。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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